马来西亚会计准则理事会(MASB)于2025年10月10日发布经修订的马来西亚私人实体报告准则,即MPERS(2025)。新准则适用于2027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,并允许提前采用;自该日起,MPERS(2025)将取代MPERS(2016)。
MPERS(2025)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(IASB)于2025年2月发布的第三版《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》(IFRS for SMEs)为基础,除适用范围外,内容与其一致。这是MPERS自2015年推出以来的首次重大修订,几乎每一个章节都有所更新。
对于以12月为财政年度结束的公司,首份按MPERS(2025)编制的财务报表,将是截至2027年12月31日的年度。由于经修订的规定一般须追溯应用,2026年的比较数字也会受到影响,因此准备工作要比许多人预期的更早开始。
以下是最可能影响马来西亚私人公司的改变。
1. 收入:新的五步模式(第23节)
第23节已全面改写,并更名为“客户合同收入”。该节现采用MFRS 15的五步模式,并为规模较小的实体作出简化:
- 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。
- 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。
- 确定交易价格。
- 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。
- 在履行(或随着履行)每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。
这是最可能影响所呈报盈利的改变。有捆绑销售(例如设备连同安装或维修服务一并出售)、客户回扣及数量折扣、按里程碑开单或长期合同的公司,应检查收入的确认时间和金额是否与以往相同。
房地产发展商
MPERS(2016)第34节载有针对马来西亚房地产发展活动的特定指引。由于经修订的第23节已涵盖这类合同,MASB已删除该指引。房地产发展商须按五步模式评估其买卖协议,包括收入应在一段时间内确认,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。
收入方面设有过渡宽免。公司在编制比较数字之前,应先确认哪一种过渡方式最适合其合同。
2. 合并财务报表:统一的控制定义(第9节)
控制的定义现与MFRS 10一致。当投资者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、因参与被投资方而承担或享有可变回报,并且有能力运用其权力影响该等回报时,即对被投资方拥有控制权。持有过半数表决权仍被推定为拥有控制权,但此推定可被推翻。
集团应重新检视处于边缘的情况,例如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、但拥有其他权利(例如委任董事的权利或合同安排)的实体,以及持有过半数股权、但实际上并未主导相关活动的实体。结论一旦不同,纳入合并范围的实体也会随之改变。
当母公司失去对子公司的控制权时,其保留的任何权益现须按失去控制权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。
3. 金融工具:合并为一节,减值模式不变(第11节)
原有的第11节和第12节已合并为单一的第11节,部分分类及计量原则参照MFRS 9。改为采用完整金融工具准则的确认及计量规定的选择已被删除。
有三点值得注意:
- 减值模式不变: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,其减值仍采用已发生损失模式。MPERS(2025)并未引入MFRS 9的预期信用损失(ECL)模式,因此对于转换至MFRS的公司而言,这仍是一项主要差异。
- 新的披露要求:包括金融资产的账龄分析,以及金融负债的到期分析。
- 财务担保:无代价发出的财务担保合同,现改由第21节“准备、或有负债及或有资产”处理。
4. 公允价值:新设的独立章节(第12节)
以往散布于准则各处的公允价值规定,现集中于以MFRS 13为基础的新第12节。该节引入公允价值层级,按估值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将其分为第一、第二及第三层级,并附有相关的披露要求。
以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、生物资产或某些金融工具的公司,应预期须准备更有系统的估值文件。第12节以未来适用法应用,因此以往期间的公允价值计量无须重列。
5. 企业合并:更接近MFRS 3(第19节)
- 业务的定义:与MFRS 3一致,这会影响一项收购应作为企业合并,还是作为资产收购入账。
- 与收购相关的成本:法律、尽职调查、估值及类似费用,须在发生时计入损益,而不再计入合并成本。
- 或有对价:例如按业绩支付的额外对价(earn-out),在无须付出不当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,须按收购日的公允价值计量。
- 分步收购:分阶段取得控制权时,须遵循新的规定。
- 商誉:在MPERS下,商誉仍须摊销;这与MFRS不同,后者改为进行减值测试。
第19节以未来适用法,适用于首次应用日起发生的企业合并,因此以往的收购无须重列。
其他值得了解的改变
- 现金流量表(第7节):须编制融资活动所产生负债的调节表,并新增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。
- 概念及普遍原则(第2节):已按2018年《概念框架》更新,包括经修订的资产及负债定义。
- 外币(第30节):新增货币不可兑换为另一种货币时的规定。
- 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及雇员福利(第26节及第28节):作出针对性的澄清,包括归属条件的处理。
维持不变:租赁
租赁一节只作出编辑性修订。在MPERS(2025)下,承租人仍无须将经营租赁列入资产负债表,因此租赁会计仍是MPERS与MFRS 16之间最大的差异之一。
过渡:从比较年度开始准备
经修订的章节一般须按第10节追溯应用,这意味着首份MPERS(2025)财务报表中的比较数字须重列。当中设有宽免:第12节及第19节以未来适用法应用,收入方面亦设有过渡宽免。
对于以12月为财政年度结束的公司,首份MPERS(2025)财务报表涵盖截至2027年12月31日的年度,比较数字则为2026年。因此,2026财政年度是开始收集资料的实际起点。
务实的准备计划:
- 按五步模式检视重大的客户合同,先从捆绑销售、价格可变及长期合同着手。
- 房地产发展商应在第34节指引删除后,重新评估买卖协议的收入确认模式。
- 重新检视集团架构及控制权结论,尤其是持股50%或以下的实体。
- 找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及负债,并确认相关估值符合新第12节的规定。
- 检查以所呈报盈利为依据的贷款契约条款、花红计划及预算,因为收入确认时间的改变可能影响这些安排。
- 更新会计政策、系统及披露模板,并及早与审计师商定过渡方式。
MPERS(2025)还是MFRS?
MPERS(2025)在多个方面使私人实体更接近MFRS,尤其是收入。然而,重要的差异依然存在,包括租赁会计、金融资产减值及商誉摊销。计划上市或加入以MFRS编制报告之集团的公司,仍应为全面转换至MFRS作好规划。我们的文章《从MPERS转换至MFRS》说明了最常改变所呈报盈利的几个领域。
结语
MPERS(2025)是MPERS推出以来,马来西亚私人实体财务报告最重大的改变。收入确认、集团合并、公允价值计量及企业合并都更接近MFRS,而租赁会计及减值模式则维持不变。
在2026年内检视合同、集团架构及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司,在编制首份2027年财务报表时,将会少遇意外。WS Group可协助评估MPERS(2025)对您财务报表的影响,并与您一同规划过渡工作。